日前,蓬莱市质监局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蓬莱市首个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据介绍,该制度共10条15项内容,明确了“不安全食品”
、“
召回”、“食品召回级别”等概念。特别是对葡萄酒企业如何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配合质监部门处理食品安全危害事件做出严格规定,明确了企业当出现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相关食品安全危害信息时,应当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口头向质监部门报告并于当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和食品安全调查、评估报告。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应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实施召回。
目前,该制度已印发至全市以葡萄酒生产加工企业为主的食品企业,作到相关质量负责人人手一册,确保各方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