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号,昌乐县质监局在营丘镇查处一无证生产加工粉条的小企业,查获产品货值4000余元。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加工车间内生产设备极其简陋,屋内堆放物品杂乱,地面脏乱不堪。在加工车间门前,淀粉原料露天堆放在地面上,未采取任何遮盖措施。粉条的晾晒场地也没有采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铺砌,四周尘土飞扬,根本不具备粉条生产加工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