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之梦何时重圆(
07.6.11
)
记者:晓凡
您好,听众朋友!欢迎收听法眼看社会,我是记者晓凡。
2005
年冬天,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撵碎了一个
16
岁女孩的青春梦想,严重的身体伤残让她不再能自由地行走、让她不得不离开心爱的学校,在事过一年半的今天,连她应该获得的最基本的补偿也还没有拿到。
6
月
1
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未保法能否帮助这个不幸女孩讨回公道,重圆她被车轮撵碎的梦想,敬请关注法眼看社会本期话题:破碎之梦何时重圆。
2005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5
点多钟,在济南市历城第二职专上学的党光燕像往常放学回家,正当她推着电动车穿越经十东路潘庄路口时,一辆帕萨特轿车急驶而来,党光燕顿时倒在了血泊之中。而这时她离家已经不到
200
米远了。
说起当时的情景,党光燕的母亲仍心痛不已。
“
听人家说孩子碰着了,我当时也没想到碰得这么厉害,到那一看,孩子碰得这么厉害,当时我就躺到那里打滚儿开始哭啊喊的。
”
处在昏迷状态的党光燕很快被送到了山东省武警总医院。由于伤情严重,武警医院特邀了山大齐鲁医院的专家会诊,于
25
日共同为党光燕做了长达
10
多小时的手术。
党光燕母亲:“
三天三宿孩子也没醒过来。
”
提起当时的情景,党光燕显得很是冷静,脸上有着
18
岁孩子少有的成熟。
“
清醒过来以后,医生告诉我是失血性休克,腿和骨盆都是粉碎性骨折,当时特别疼,吃止疼药都止不住,整天白天晚上地哭。
”
党光燕的父母在
40
多岁时才有了她,如今已是年近花甲,由于身体不好,平时靠捡拾废品维持生活,一直是村里的特困户,这场意外的灾难,无疑让这个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不久济南市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淄博公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负全责,这对党光燕一家是个安慰,而事态的发展,却让党光燕一家无法轻松。
党光燕母亲:“
动完手术以后,心想孩子做完手术就好了,可是拍一回片子看看还是不好。
”
党光燕:“
一直在床上躺着,不能翻身,不能动,身上长了很多小疙瘩,特别疼。
”
特别是想到再也不能和同学们一起上学,党光燕的心里更不是滋味。
党光燕:“
同学也过来看我,见了同学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原来的时候在学校里一块玩一块学习的,他们都能学习,我在病房里躺着,越想越难受,在病房里精神好像崩溃了似的,没有希望了,就感觉天塌下来一样,没有什么奔头了。
”
时间过去了几个月,党光燕的病情却并没有太大好转,而这时一直为党光燕垫付医药费的肇事方的态度又发生了
180
度的转变。
党光燕:“
在治疗到2006年3月份的时候,肇事方开始不给拿钱,然后不仅不给拿钱,给他打电话电话也不接。
”
肇事方的态度又给了党光燕一家重头一棒。出车祸后,党光燕的父母就轮流在医院照顾她,也没有精力再去挣钱,几个月下来,交通费、生活费以及党光燕的营养费等等,几乎花光了这个家的全部积蓄,此后虽说全家人东拼西凑,终于筹到了
2000
块钱,但相对于党光燕昂贵的医药费来讲,无疑是杯水车薪。
由于已经拖欠了近
7000
块钱医药费,医院已无法再继续为党光燕治疗。正当党光燕一家一筹莫展的时候,事情出现了新的转机。一位乐善好施的
76
岁退休老教师蔡述曾大爷听说了党光燕的事儿,并决定管到底。
蔡大爷:“
我街坊一个孩子姓曲的,他滑旱冰摔着骨头了,住在武警医院,和党光燕住在一个病室里头,这样认识党光燕,好了以后到我那里去玩的时候,孩子就说了,蔡大爷,有一个很悲惨的事也很不平的事,蔡大爷,你是不是想办法给他呼吁一下子。
”
听说了党光燕的遭遇,蔡大爷立即找到了自己认识多年的老朋友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的程明君律师。
程明君:“
蔡述曾先生带着我到了党光燕的病室,我看了一下,当时党光燕的腿还在流黑水,整个腿还在肿胀之中,我看了一下她的X光片,竟然没有骨痂,就是说基本上骨折的线都没有愈合,非常严重。
”
在蔡大爷的积极呼吁下,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对党光燕进行法律援助,帮助她向法院起诉,向肇事方追讨拖欠的医药费及其他损失。程明君和他的同事接受指派成为党光燕的援助律师。
2006
年
7
月,党光燕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法院不久后第一次开庭,肇事方态度还挺诚恳。
程明君:“
由于当时没有确定她的伤残等级,这一次开庭,作为肇事方的单位,表示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
”
2006
年
10
月,党光燕的一期治疗基本结束,出院回家静养。肇事方结清了党光燕的先期医药费。
2007
年
3
月,党光燕伤残鉴定结果出来。
程明君:“
鉴定为一处七级伤残,她的骨盆损伤,两处十级伤残,两条腿都是十级伤残,也就是说三处伤残。根据鉴定,她还需要八个月以上的恢复期,她还需要第二次手术取掉体内的钢板。
”
随后,党光燕向法院提出了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共计
28
万多元的诉讼请求。
2007
年
4
月
23
日,党光燕一案再次开庭,被告方公泉化工公司对本身是农村户口的党光燕按城镇人口标准计算赔偿金以及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的请求提出异议。党光燕的代理律师程明君认为,
2004
年我省就实行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党光燕的残疾赔偿金应该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计算。另外严重的身体伤残,影响了她的学业、她的就业,特别是骨盆损伤可能会影响她将来的生育,给她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应该在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给予充分的赔偿。
法院没有当庭做出判决。
在蔡大爷等好心人的呼吁和媒体的关注下,越来越多的人都来关心党光燕,前不久团省委权益部的领导还专门给她带去了慰问金,并鼓励她一定不要气馁,要自强不息,走出困境。
党光燕说,有这么多好心人关心她,她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早日康复回到学校,继续学业。
我们相信在众多好心人的关爱下,党光燕会迈开她人生新的步伐,她也一定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宽。
点评:山东大学法学院 李道军教授
党光艳出车祸的时候还不到
16
周岁,关于未成年人问题
,
我们
6
月
1
日刚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和第
51
条有相关的规定,第三条主要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优先保护原则。第
51
条强调未成年人在发生受侵权的事情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采取积极的态度,依法进行审理,对于这个案件,小党很显然最终采取了法律的渠道,寻求司法救助。这也是可取的,也是公民法律意识进步的一个表现,现在她已经完全没有了后期的治疗费用,生活很艰难,即使迫在眉睫的像取钢板的费用都拿不出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我倒想起了《民事诉讼法》第
97
和
98
条,关于执行的规定,规定当诉讼开始以后如果赔偿权利人由于生活迫在眉睫或者如果不先予执行就会使生活或生存质量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执行的费用,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当然现在已经寻求了法律援助也可以通过律师或自己向法院提出,当然我想法院也会依据她的实际情况做出及时的裁定,她的燃眉之急可能获得及时地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