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稽查局查处了一起无证生产粗苯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违法企业拒绝在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上签字,且拒不提供生产销售帐目,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执法人员根据取得的违法企业部分发货记录,在枣庄市稽查局的配合下,通过对其销售用户的检查,取得了违法企业销售粗苯的发票。经省局案审会研究,一致认为这些证据真实有效,可以作为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