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到了省城市民王女士缴纳交强险的时候。去年这一天,安全驾驶一年的她得到了费率下浮10%的优惠。如今,安全驾驶两年的她可以得到更多的保费优惠。记者了解到,交强险实施已经满两年,又将有一批安全驾驶员可以享受到优惠政策,今年的费率下浮幅度最高可以达到20%。
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交强险是2006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当时6座轿车基础保费每年1050元。2007年6月份,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并出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车主续保交强险可享受下浮优惠。
据了解,优惠的情况主要包括: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车主,续保时保费下浮比例为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事故的,下浮比例为30%。同样到明年7月1日后,“记录良好”的车主最高享受的下浮也将提高到30%。由于今年2月起,交强险的基础保费由原来的1050元下调到950元,所以今年7月1日后,“记录良好”的车主最多可省950元×20%=190元。
另外一方面,费率浮动机制与车主的记录息息相关,“奖优罚劣”的机制已发挥作用。根据规定,目前交强险保费费率水平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的同时,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也就是说,一辆车如果多次出险,第二年投保时将缴纳更多的保费。
对于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车主,续保交强险,保费上浮幅度已达到30%。根据目前保险费率,车主享受保费优惠与其保持良好记录的时间有关,但保费上浮与年限关系不大,而与车主发生的交通事故性质密切相关。相关规定要求: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续保保费不浮动;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续保保费将上浮10%;而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车主,续保保费上浮30%。